比选公告
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复合碳源药剂采购 |
比选范围 | 复合碳源药剂的购买及供货。 |
到货地点 | 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到货地点分别为永兴污水处理厂、塘汛污水处理厂、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丰谷污水处理站、小枧污水处理站。 |
到货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到货时间为接到购货方通知后,8小时内货到现场,履行到货质量、数量相关验收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 |
需货量 | 计划量约551吨,分批次供货,单次供货量为20-30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验收合格的数量办理结算。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二、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要药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所投产品类别(指生产经营本业务)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比选申请人作为药剂生产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比选申请人生产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也不得提供比选申请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3、2018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用于污水处理厂的与本项目拟投复合碳源药剂相同的销售合同,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总价合同(若为单价合同,则以在合同期限内以开出的发票总价为准),每个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复合碳源药剂产品必须取得产品合格证以及质量检验报告。
5、2018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的质量原因引起合同纠纷发生仲裁或诉讼事项。
6、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方式建议采用邮件方式报名,邮箱为zjzj2316@qq.com 。
(二)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8 月 30 日至2021年 9 月 1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以上资料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本次报名家数若低于三家,则比选失败需重新比选。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但可以直接参与第二次比选。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9 月9 日13:30前。
外地单位可采用邮寄方式投交的,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比选人将不予签收。本地单位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送至绵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五、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比选于2021年 9 月 9 日13:30 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小会议室。
由于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建议安排人员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将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发布。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mywater.com.cn/)。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2021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