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厂外配套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的公示

2020

03/10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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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在绵阳市主持召开了永兴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厂外配套管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五项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群众如有异议可向我单位或报备机关反映。


  附件名称: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2.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联系电话:15181617352(建设单位: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0816-2862505(报备机关:绵阳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