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剑门路西段DN500给水管道工程绿化移植及恢复询价公告
(第二次)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询价方式选择和确定实施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二、比价项目概况:
采购人 | 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剑门路西段DN500给水管道工程绿化移植及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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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剑门路西段 |
项目内容 | 具体详见附件1。 |
工期 | 报价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1个日历日内完成绿植的移植,待工程施工完成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日历日内完成绿植的恢复。报价人按照采购人施工进度要求分步完成各路段的绿化带中绿植的移植,将工程施工作业面逐步移交采购人,待采购人完成工程施工后,报价人再分步按原样恢复绿化带中的绿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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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价格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本项目控制单价合计(最高限价):¥1718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壹佰捌拾伍元整(含税)。
报价要求: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项目技术要求:附件1《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供货资格和能力的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本次实施的事项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二)其他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所供产品的质量原因引起合同纠纷发生仲裁或诉讼事项。
2、报价人所提供的绿植移植和恢复质量必须符合采购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达到绵阳涪城区环卫绿化中心的验收标准直至取得其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手续。
3、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必须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由报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绿化工程实施合同或绿化移植恢复合同。
4、报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五、报名及现场踏勘时间:
报名要求: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16时30分前,将报名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550745212@qq.com。
报名信息应包含: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联系人、联系电话。
现场踏勘要求:所有报名单位务必派员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4)于2023年1月19日14:00时在海珂三千城斜对面绿化带处集合递交授权书并签字,过时不侯。未按时报名的不得参与所有询价流程。未按时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参与报价。
六、报价文件
详见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报价文件需严格按附件2格式内容编制报价文件,若报价文件出现附件2格式带★号项的内容缺失,则视为出现重大漏项,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报价文件为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文档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图片(仅接受电子形式,不接受纸质形式)。
1、加密方式:PDF文档加密、图片文件夹压缩加密、邮件加密 三种方式由报价人自选一种。
2、采购人接受未加密文件,报价人自行承担未加密文件报价等信息泄漏的风险与责任。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3:30时前。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PDF电子文件(加密)或 图片文件夹压缩文件(加密)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550745212@qq.com和3105536381@qq.com,邮件名(即“主题”)请写给水管道工程绿化移植及恢复报价,邮件中明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重要),同时请务必发送至上述两个邮箱(建议在“收件人”一栏中同时填写两个邮箱地址进行发送),若只发送给一个邮箱或两个邮箱中的报价文件内容不一致,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1、若邮件未注明联系电话(或信息错误),导致在解密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解密失败的,采购人将不接受该报价文件,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2、报价文件必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若逾期送达或内容格式不符合询价公告附件2要求的,采购人不接受该报价文件。
八、询价结果确定
(一)询价由采购人的招标采供部组织、纪委监督、相关部门评审。
(二)询价时间(解密时间):2023年2月1日13:30时开始至2023年2月1日14:00时截止,请各报价单位保持邮件注明电话 畅通,询价时需电话告知报价文件解密密码,请报价人妥善保管密码,未到解密时间切勿告知任何人。
采购不接受报价人安排人员到场。询价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mywater.com.cn/)。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即为本采购标的物的结算价(固定价),请报价人结合自身及项目情况审慎报价。
(四)实施单位的确定
采购人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实施单位。
1、报价文件的评审(报价人代表无需到场)
采购人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同时满足本询价公告“四、资格要求”、附件1《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的视为通过,三项中任一项不满足视为不通过,该报价文件不予接受。采购人对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选取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候选实施单位,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人并列第一,采购人将要求并列第一的报价人在40分钟内重新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原件扫描件进行再次报价,直至选出唯一的排名第一的报价人作为本项目的候选实施单位。
2、询价结果经采购人内部程序审批通过,候选实施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询价公告及附件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cmywater.com.cn/),报价人可在项目询价公告页面自行下载询价公告及附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816-2230532
2023年1月12日
绵阳市水务集团剑门路西段DN500给水管道工程绿化恢复询价公告 (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