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净水厂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第二次)

2023

03/17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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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净水厂用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

合同期限

12个月

到货地点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燕儿河水厂、城市供水、高新水厂)

到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到货时间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2小时内货到现场,履行到货验收手续。

需货量

计划量约390吨(其中:燕儿河240吨、城市供水140吨、高新水厂10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其中:燕儿河和城市供水单次供货5-10吨、高新水厂单次供货3-4吨)。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

品名

基本技术要求(单位   %

次氯酸钠

有效氯(以Cl计):≥10%

游离碱(以NaoH计):0.11.0

铁(以Fe计):0.005

重金属(以Pb计):≤0.001

砷(以As计):≤0.0001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拟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为直接代理生产厂家产品的一级代理商,不接受从其他代理商采购货源的二级及以下代理商,且须提供拟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拟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1年及以上的次氯酸钠产品生产经验(时间以涉水卫生许可批件的颁发日期为准)。

3、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次氯酸钠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次氯酸钠生产,次氯酸钠含量达到GB19106—2013标准A型Ⅱ类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4、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次氯酸钠溶液)。

5、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所供应的次氯酸钠产品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如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下放相关行政审批权限,须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官网的文件截图,并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2020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次氯酸钠溶液(限饮用水级)产品的不同水厂供货业绩)。

7、2020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原因引起合同纠纷发生仲裁或诉讼事项。

8、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3年 3 20 日至2023年 3 22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931928175@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如有)。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因本项目采购的药剂采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试验,即参与小试试验(要根据报名的家数进行小试试验随机排序及确定小试时间,具体要求待报名后,另行通知)。最终按照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小试试验要求,符合其标准的均可进入比选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环节,直至最终确定项目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完成后,比选人将向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2、必须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或现场递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3、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点:送至绵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备注:包裹封面或快递单号请备注各比选申请人名称)。

七、比选会议召开地点:

1、本次比选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人不组织比选申请人到场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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