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编制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七星坝污水厂扩建项目排水方案环保可行性评价技术论证服务项目(第二次) |
工作时限要求 | 按照比选人要求的编制项目及时间,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并提交编制成果,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应符合环保和水利相关要求。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标段 | 服务类型 | 比选范围 |
比选段 | 排水方案环保可行性评价技术论证服务 | 针对七星坝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18万m3/d)的尾水排放位置进行论证,提出满足环保和水利相关要求的排放方案。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从事环保可行性评价专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拟配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作为主要编制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③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要有1个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并已通过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的审批。类似项目是指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水方案环保可行性评价技术论证服务项目。
④2017年1月1日-至今,无因类似与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可行性评价技术论证服务相关内容的合同纠纷而发生的仲裁或诉讼事项。
⑤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每个比选段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0年 9 月 24 日至2020年 9 月27 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司公章。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 月 10 日 13:30 时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在2020年10 月 10 日13:30时前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0年10 月 10 日13:3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一位工作人员持有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比选当日截图彩色打印件到现场参与比选。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一并递交。未出具健康证明的,则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到现场参与比选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0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