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永兴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固体除氟药剂年度采购

2021

09/27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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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生产厂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永兴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固体除氟药剂年度采购

比选范围

固体除氟剂的购买及供货。此次采购的固体除氟剂,要求不存在板结问题,20℃时的溶解度不低于30g/100g水,药剂无可视沉淀物(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应低于1%),且除氟剂成分不得含有铁。不得具有强腐蚀性,且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出现由于药剂引起加药系统堵塞或其他异常等问题。具体详见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到货地点

以比选人通知为准,送货地点为永兴污水处理厂。

到货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到货时间为接到比选人通知后,12小时内货到现场,负责完成卸药及配药工作及履行到货质量验收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

需货量

固体除氟药剂年度用量约400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表二)

品名

物理形态

单位

技术指标

除氟剂

固体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为药剂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2、比选申请人作为药剂生产商,所投产品必须是比选申请人自己所生产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比选申请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3、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近一年内由第三方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

4、2018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用于不同工业企业的与本项目拟投固体除氟剂药剂相同的销售合同)。

5、2018年至今,没有因产品(与本产品一致或相似)质量问题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6、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9 27 日至2021年 9 29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因受近期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报名可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931928175@qq.com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如有)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因本项目采购采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混凝烧杯实验试验论证。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一位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小试试验当日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外省需出具的)或天府通防疫健康码(四川省内需出具)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试验,并提供授权书(具体要求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试验结果达到比选人要求的,由比选人按照比选申请人最优方案进行重复性试验,合格的进入比选环节。

第三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环节,最终确定中选人。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完成第一和第二阶段后,比选人向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送至绵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3、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以密封形式可通过快递或现场递交,选择快递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人指定地点。选择现场递交的,必须保证比选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人指定人员处。

七、比选会议召开地点:

1、本次比选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2、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建议安排人员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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