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初审、竣工结算复审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兼顾成本、质量与效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竞争。
二、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工程实施核准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工程实施核准文号:川投资备【2105-510700-04-01-379766】FGQB-0030号
4、工程内容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为一座全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采用全地埋建设型式,拟用地面积为3.93公顷(58.92亩),主要包括地下构筑物箱体。(项目污水管网收集范围包含教育园区北部及西部片区、龙门镇、青义镇、石马镇、七星坝、石马北组团、石马东组团、东林镇、江油龙凤镇等区域污水)
三、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七星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竣工结算初审、竣工结算复审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掌握施工过程的建设情况、初/复审阶段的配合等,具体工作范围招标人要求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CCEA/GC11-2019)为准。
四、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
3、合法经营、依法执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专业人员数量、执业业绩等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比较优势。
5、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 1个 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承接的1个工程投资份额在5000 万元以上的竣工结算审核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咨询合同(“工程投资金额”以立项批复或财政评审报告或咨询合同载明的工程投资金额或竣工结算书封面及竣工结算审定签署表金额为准)。
6、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需具备入川备案登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投标人,到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一期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 12日截止,购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报名可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931928175@qq.com。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请携带提供以下资料:
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③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合格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报名。
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投标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招标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如有)。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投标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7日10:00时前。
2、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用邮寄方式投交,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3、投标文件投交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一期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有限公司4楼招标采供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即为投标人项目最终报价,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建议安排人员参加开标。招标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cmywater.com.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涪城区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