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及所属各公司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
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机动车辆定点保险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 |
项目概况 | 1、本项目通过比选确定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年度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承保单位,本项目需确定2家承保单位。 2、本次比选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确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与比选人及比选人所属各公司分别签订保险合同,其中比选人所属各公司按需自行与中选单位签订保险合同。比选人及比选人所属各公司遵循“统一系数、自主选择险种、节约支出”的原则选择投保险种,自行投保,签订保险合同,签订保险单。 3、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现有机动车辆共计104辆,以实际承保车辆数量为准,保费根据中选价格及签订的车辆保险单按实结算。 4、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定点 有效期 | 2个年度,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满止。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标段 | 服务类型 | 比选范围 |
1 | 机动车辆保险 | 在定点有效期内按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为比选人及比选人所属各公司提供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地位于绵阳市的分公司或者支公司,持有保监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在绵阳城区设有营业机构(保监委批准设立)和固定办公场所;
⑥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的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企(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合同;
⑦因故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⑧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1 月 15 日至2021年 1 月 20 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因受近期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报名可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1211715162@qq.com。
4、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③保监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司公章。
5、参与第一次比选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1 月 26 日9:30前。
采用邮寄方式投交的,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快递的时间为准,逾期比选人将不予签收。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送至绵阳市涪城区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1年 1 月 26 日9:30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小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 的方式,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不建议安排人员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scmywater.com.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1年 1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