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运行药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 |
比选范围 |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分子量/万个单位)≥1000万,离子度≥40,固含量(%)≥90,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到货地点 | 比选人指定送货地点(永兴污水处理厂、塘汛污水处理厂、七星坝污水处理厂) |
合同期限 |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到货时间 | 接到比选人通知后,8小时内送货到项目现场,并履行到货验收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 |
需货量 | 分别签订两个合同,合计计划量约80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每份合同计划量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一)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其他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可从事本业务的《营业执照》,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018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的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销售供货业绩和所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使用情况说明)。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018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于货物购销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4、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报名及文件购买日期为:2021年 4 月 14 日至2021年 4 月16日截止,文件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四)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因本项目采购的药剂采用分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按比选文件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比选人指定地点上机试验论证。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一位持有上机当日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外省需出具的)或天府通防疫健康码(四川省内需出具)工作人员到现场参与上机试验,并提供授权书及现场出示健康码(要根据报名的家数进行上机试验随机排序及确定上机时间,具体要求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环节,最终确定中选人。本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参与比选的授权代表出示持有比选当日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外省需出具的)或天府通防疫健康码(四川省内需出具)。未出示健康码或健康码显示异常,则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到现场参与比选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比选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1年 4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