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公 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生产厂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1年度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
到货地点 | 绵阳市高桥村左岸燕儿河水厂和三水厂厂区 |
合同期限 | 12个月 |
到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根据比选人现场需要分批次供货,收到比选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货。 |
需货量 | 计划采购量为38吨,其中:燕儿河水厂35吨、三水源3吨。 需货量为计划采购量,实际用量以比选人通知的供货量为准。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比选内容
品名 | 技术要求 | 需货量 | 单次需货量 | 备注 |
粉末活性炭 | 碘吸附值(mg/g):950-1100; 亚甲兰吸附值(mg/g):150-210; 水份(%)≤10; PH值:5.5-6.5; 水溶物(%)≤0.4; 目数:200目; 粒度:75μm,通过率≥90%; 装填密度(g/L)≥200; | 计划采购38吨 | 3-10吨 | 1.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 需货量为预计采购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四、资格和其他要求
(一)一般要求:
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供货资格和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供应商。
(二)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所供应的粉末活性炭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粉末活性炭的生产或制造或销售)、《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若提供的是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批件,还必须提供省级卫生管理部门下放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
2、2018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指:10吨以上生活饮用水用粉末活性炭销售业绩);
3、2018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活性炭)的质量原因引起合同纠纷发生仲裁或诉讼事项;
4、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4 月 20 日至2021年 4月22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由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具备(粉末活性炭)的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若提供的是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批件,还必须提供省级卫生管理部门下放市级卫生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29 日 13:30 前。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
1、2021年 4 月 29 日 13:30 前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2、在2021年 4 月 29 日 13:30 投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1年 4 月 29 日 13:30 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本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参与比选的授权代表出示持有比选当日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外省需出具的)或天府通防疫健康码(四川省内需出具)。未出示健康码或健康码显示异常,则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到现场参与比选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比选结果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1年 4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