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律师事务所),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方法务咨询机构比选 |
法律服务范围 |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专项法律服务范围及要求” |
项目完成时间 | 本合同有效期(即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必须是依法成立三年及以上且连续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股权收购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3、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为国有供水、污水、垃圾处理或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4、为本项目委派的法律服务团队中,负责本项目的合伙人律师应当执业五年以上(以取得律师执业证日期起算),且具备上述类型企业和行业的法律服务经验和业绩。
5、比选申请人目前正在进行的法律服务项目与比选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6、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6 月 22 日至2021年 6 月 24 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5)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
五、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至时间及递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2 日13:30 时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在2021年 7 月 2 日13:30 时前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
六、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1年 7 月 2 日13:30 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进行。
本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建议比选申请人派代表参加比选会议。按照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安排参与比选的授权代表出示持有比选当日的国家政府服务平台信息码(外省需出具的)或天府通防疫健康码(四川省内需出具)。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一并递交。未出具健康证明的,则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受。到现场参与比选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2021年 6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