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通用除磷药剂年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

07/2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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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通用除磷药剂年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代理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通用除磷药剂年度采购

比选范围

项目范围内通用除磷药剂的购买及供货。

到货地点

以比选人供货通知为准,送货地点分别为永兴污水处理厂、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塘汛污水处理厂二期A、B区、小枧污水处理厂、丰谷污水处理厂。

供货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到货期

接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8小时内货到现场及卸药工作,履行到货质量验收手续(包括提供相关检验报告等)。

需货量

通用除磷药剂年用量预计7155吨,其中永兴污水处理厂预估量1100吨、七星坝污水处理厂预估量400吨、塘汛污水处理厂二期A、B区预估量5475吨、小枧污水处理厂预估量100吨、丰谷污水处理厂预估量80吨。项目为分批次供货,单次供货量约为8-35吨,实际用量以比选人供货通知为准。

资金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比选内容

品名

基本技术要求

通用除磷

药剂

除磷药剂必须是液体,不得具有强腐蚀性,PH≥2.0。除磷药剂成分中不得含有氯离子,无可视沉淀物,使用过程中不得出现由于药剂自身性质引起活性污泥或其他系统异常等问题,详见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必须为药剂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比选申请人自有仓库的除磷药剂贮存能力不得低于100吨。

(3)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业绩指:比选申请人作为合同主体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除磷药剂销售合同除磷药剂年度销售合同。

   (4)2018年至今,未因所供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原因引起合同纠纷或发生相关仲裁或诉讼事项。

   (5)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申领比选文件日期为:2021年 7 23 至2021年 7 27 日截止,购买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A比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B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则可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因本项目采购的通用除磷药剂属于小试试验产品,本项目比选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派遣一名授权人员到比选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混凝烧杯试验论证,即参与小试试验。达到去除单位总磷的药剂投加量需不得高于110(g药剂/g总磷)指标,且用量最低的前六名进入比选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进入比选环节,直至最终确定项目中选人。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第一阶段完成后,比选人将向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指达到去除单位总磷的药剂投加量需不得高于110(g药剂/g总磷)指标,且用量最低的前六名比选申请人)发出通知单,确定比选时间。

注:去除单位总磷的药剂投加量高于110(g药剂/g总磷)指标的,视为不满足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直接淘汰不进行排名。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若不足六家的,以实际试验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数量为准进入比选第二阶段,但不得少于三家单位,若少于三家单位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进行本项目第二次比选。

(2)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五楼小会议室。

 本次比选采用二次报价方式,比选申请人需派授权代表参加比选会议,比选结果公示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scmywater.com.cn/)。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cmywater.com.cn/)

八、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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